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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提供就近性照顧服務,內政部於97年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其中「居家服務」是服務項目之一,目的是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或身心障礙者能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得到適當的照顧。您可利用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s幫家中老人評估一下,是否需要申請居家服務。

進行方式:
請依下表所列之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移動及穿脫衣褲鞋襪等六大項目,檢視長輩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以最近一個月的表現為準)。如果您都勾選「不需要協助」,表示長輩無失能狀況;如果勾選「需要協助」1~2項表示輕度失能;3~4項表示中度失能;等於大於5項以上表示重度失能。

注意事項:
如果檢視結果長輩失能程度在輕度以上,請自行與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繫,由專業人員進一步評估長輩的實際服務需要。

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s
(
若個案有使用輔具,則以輔具使用之下的情形評估其巴氏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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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光老人長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